欧洲
李先生成功获批圣基茨身份作者: 来源: 日期:2014/8/5 15:03:34 人气:2415
背景介绍: 李先生投资移民加拿大后,实行"一国二制",太太入了加拿大籍,先生保持中国国籍。由于国内公司生意经营上的需要成立离岸公司,但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 中国公民不可以成立离岸公司, 并以此公司作为外资企业在中国经营、收购、海外上市等等。而以加籍身份成立的离岸公司,完全可以外资企业在中国合法地经营、收购等企业活动。但是加拿大要全球征税,并且中国和加拿大有税务协定,严格的税务申报要求,可能面临高额的税务负担。针对李先生的情况,本公司的移民顾问给他介绍了圣基茨国家的申请,因圣基茨在税务方面可以很好地满足了李先生的需求。李先生最终选择了申请并实现了他的相关安排。 个案进度: 递交申请:2011年10月14日 第一次补文件:2012年2月9日 获批签证:2013年9月15日 下一个:没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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