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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百科

香港的福利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4/28 16:31:46 人气:1507

        1843年,香港开始实行贸易自由港政策,此政策的颁布实施带动了香港各方面的繁荣和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香港经济进入蓬勃发展的十年,多元化的迅猛发展使香港一跃由传统的转口贸易型社会进入工业化社会,成为国际舞台上一支不容忽视的生力军。20世纪80年代更一举成为国际性金融中心、世界航运中心和信息中心。经过一百多年的经营,香港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经济贸易中心城市之一,在经济活力上已经超出了一个城市的范围,甚至在某些领域还居于世界前列。1997年7月1日,香港结束了150多年的殖民地统治,回归祖国怀抱。根据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


        回顾香港百余年的发展历程,香港能有今天如此繁荣的经济盛况,其各项配套事业的发展与辅助功不可没。尤其是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香港的经济腾飞及社会稳定发挥了特殊的积极功能。而这对于正在努力实现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内地有着直接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是在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它主要不是一个概念、理想或目标,而是一系列的服务。它主要由社会福利署和各种非营利机构提供。从服务体系的构成来看,它包括服务政策的制订、服务机制的运行、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服务队伍的培育、服务方式的选择、服务设施的建设等一系列环节;从服务范围来看,传统意义上的香港社会福利包括社会保障、家庭及儿童护理服务、青少年服务、康复服务、老年服务、社区发展等各项内容。进入21世纪以来,老人照顾、青少年培育、家庭生活教育、对弱能人士的照顾及增权等,成为香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点工作。


        正是由于社会福利署、非政府机构、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及香港公益金等组织的群策群力,香港社会福利服务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获得飞速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的这种较为完整的组织架构。


     (一) 社会福利署


        香港社会福利署是负责策划、统筹和推行各项社会福利服务的政府部门,其前身是香港政府华民政务司署下属的社会局。在过去的40年中,它一直致力于拓展各类福利服务以满足公众不断转变的需求。1948年社会局成立之初,其主要工作是执行与福利有关的法定任务,推行公共援助,发展青年活动,执行保障妇孺的法例,救助贫苦人士,并与非营利机构进行联络合作等。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增加,社会福利署的整体工作范畴也日趋多元化,所提供的服务由单一的补救性服务发展成为集补救性、预防性、发展性、支援性为一身。社会保障、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青少年服务、康复服务、安老服务、社区发展以及对于违法者的服务等,已被列入福利署直接提供的服务范围。


        除了直接提供福利服务外,社会福利署还担负着为香港186家非政府机构提供财政支援,以及持续监督、评估各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服务实施情况的重任,以此来确保各非政府机构为香港民众提供优质的福利服务。


        (二) 非政府机构

        在香港,非政府机构是指由非政府组织举办的机构,这些机构按照香港法律的有关政府部门内登记注册,同时在税务部门申请税务豁免,成为非营利机构。它们是独立的民间组织,拥有自己的资产,自行雇佣工作人员,自行解决一部分经费,另一部分则由政府资助。目前,非政府机构是香港福利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像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以及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几乎全部由它们承办实施。除社会保障开支外,受资助机构目前所获得的津助约占香港社会福利及康复服务方面总开支的75%,而超过了25000人的机构雇员,更占了全港全部社会福利工作人员的80%。


  非政府机构与社会福利署之间是一种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密切合作关系。一方面,政府通过拨款资助非政府机构推行福利政策,实施服务计划;另一方面,非政府机构也通过推行政府服务计划,达致社会福利署制订的服务指标,为政府在制订新政策时提供有力的事实依据。


        (三)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成立于1947年,1949年进行了社团登记,1951年成为法定团体。联会通过与其下属的250多家会员机构保持联络,征询并反映它们的意见,代表它们向政府争取资源及支持,并与政府积极、密切合作,成为非政府机构和社会福利署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此外,它还同社会福利署一道,担负着检讨、监察及咨询各项福利服务发展的任务。


        (四) 香港公益金


        成立于1968年的香港公益金是一家独立的非营利机构,其宗旨是为香港社会福利机构筹集款项以照顾社会中处境不幸的人士。目前,它的工作主要是以下几项:


  (1) 综合筹款。


        通过向社会呼吁,筹集捐款,帮助有需要的人;担任捐款人的受托工人,将筹集到的款项分配给下属各会员机构,以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为愿意资助香港多种社会福利服务的捐款人提供统一的捐赠服务。公益金由热心服务社会且见识广博的领袖进行领导管理,其账目受到严密的审核和监管,高度透明化。


  (2) 辅助工作。


        公益金是香港目前最主要的拨款组织,负责资助社会福利机构的各项经常开支。作为社会福利署直接资助服务供应者的辅助性组织,公益金主要是资助以试验形式营办的新型福利服务,或对政府资助的服务提供一些额外补贴。


  (3) 共建爱心社会。


        除了筹款之外,公益金还通过不断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积极鼓励全港市民支持福利服务,启发并培养各界人士对社会福利的认识,促进政府“建设爱心社会”目标的达成。


     (五) 香港志愿组织


        除了以上这些机构外,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香港的志愿组织。在香港,志愿活动历史悠久,参与人数众多。目前,香港的志愿者大约有200万,占香港总人口的10%,他们为香港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香港开埠初期,志愿工作人员主要来自于传统教士和修女。他们本着对宗教的执着信仰和关爱世人的善心,为解决当时的贫穷问题,承担起了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的工作。同时,香港的一些社会贤达,也本着中国传统乐善好施的精神,志愿创办了一些慈善机构,提供救助性的服务,如东华三院、保良局、儿童游乐场协会(即现在的香港游乐场协会)和儿童会(即现在的儿童群益会)等。这些机构成立初期,均由创办人和积极人士志愿提供服务,而且一开始就招聘受薪职员。1937年,香港救济联会(即现在的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成立,肩负起了协调和推动志愿福利机构工作的责任。它们的创立带动了后期颇具规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出现。而一批热心推动及领导服务发展的志愿工作人员,在此期间亦曾做出过重要贡献。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大陆地区的移民潮给香港带来了严重的住房、就业、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各区的社会组织,本着互助精神成立了街坊福利会,针对各区的特殊需要,为区内居民义务提供援助,这便是早期由基层发起、为应付地区性居民需要而设的民间志愿组织。1966~1967年间,青年人因对社会状况不满,为发泄激进情绪而引起的两次大暴动,直接加速了志愿工作在香港的发展。为使青少年过剩的精力得以发泄和培养他们对社会的成就感,政府便积极发展青少年健康娱乐活动和服务,如举办度假营和形式多样的暑期活动等。此类活动提供了大量的志愿工作机会,通过鼓励青少年参与策划及推动工作,并以建设性活动代替破坏性行为,使当时青年志愿者的比例大大增加,使社会犯罪率大大降低,志愿工作在稳定社会方面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为探索香港志愿工作的发展方向,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于1968年成立了服务咨询委员会及属下志愿者服务部。1970年,在社会福利署的资助下,一个专门负责发展志愿工作的独立性机构——志愿工作协会正式成立。其宗旨是为香港志愿者建立稳固的基础,在推广志愿工作协调和发展中发挥主要作用。自此,香港志愿组织开始较有系统地开展工作。1981年7月,“志愿工作协会”正式更名为“志愿工作发展局”(Agency for Volunteer Service),本着以往的工作宗旨,全力发展及推动香港的志愿工作,鼓励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建造爱心社会贡献力量。


        目前,由于公民教育水平提高和大众传媒的普及,志愿组织通过不同的渠道广泛传播服务信息。社会各界人士,例如儿童、老人、青少年、妇女及家庭、工商企业员工、学生、伤残、弱能人士等,都积极加入志愿者行列。其服务范围从福利工作推展到了改善环境、医疗及文娱康体活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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